2026年8月13日,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民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26年度—2028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2026年第18号),公布了第二批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一、政策核心要点
1. 三部门联合认定,资质有效期三年
本次公告由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民政厅三部门联合发布,体现了跨部门协同推进公益捐赠税收优惠的工作机制。获得资格的社会组织,其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6年度至2028年度,共三个纳税年度。
2. 企业捐赠税前扣除比例
根据现行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个人捐赠税前扣除
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对于特定公益事业的捐赠,还可享受全额扣除优惠。
二、对海南企业的实际影响
1. 企业捐赠更加明确
海南自贸港建设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本次名单的发布,为企业在海南进行公益捐赠提供了明确的税前扣除对象清单,企业可据此规划年度捐赠计划,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实现合理的税务安排。
2. 自贸港企业社会责任新契机
随着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深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愈发受到重视。获得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覆盖教育、扶贫、环保、文化等多个领域,企业可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选择对口的公益项目进行捐赠。
3. 财税合规意识提升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享受捐赠税前扣除优惠,需取得合规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准确填报。建议企业妥善保管捐赠协议和票据,确保财税处理的规范性。
三、德永信专业建议
1. 海南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前,应先核实受赠组织是否在有效名单内,避免捐赠后无法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2. 建议企业将捐赠纳入年度预算和利润规划,合理利用12%的扣除限额,实现社会效益与税务优化的双赢。
3. 捐赠支出需通过合规渠道进行,直接对个人的捐赠不能享受税前扣除。务必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4. 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同时,捐赠税前扣除可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企业应综合规划,最大化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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