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冼朝卓(德永信财税集团总经理、税务师、党委书记)
发布日期:2026年9月25日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9号
一、政策背景:增值税法落地的关键一环
2026年9月3日、9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两份重磅文件: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扣缴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9号),同步发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报说明。
两份文件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其制度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这意味着,自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施行以来备受关注的"自然人增值税由谁扣、怎么扣、如何报"问题,终于有了明确的操作答案。
二、核心内容:七类服务纳入扣缴范围
(一)哪些交易需要代扣代缴?
《扣缴办法》第一条明确,境内自然人提供下列七类服务,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 研发服务
- 软件服务
- 设计服务
- 咨询服务
-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
- 文化服务
- 教育服务
具体范围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9号)执行。日常经营中,企业外聘专家顾问、委托个人设计师、请个人讲师授课、与个人开发者合作开发软件等高频场景,均被纳入扣缴视野。
(二)扣多少、何时扣?
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自然人与单一扣缴义务人发生上述交易,当次(日)销售额达到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支付价款时代扣增值税;自然人已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无需代扣。扣缴增值税的同时,还应按规定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三)如何申报?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为一个月,应自发生应税交易次月1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当次(日)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适用免征政策或无需代扣,扣缴义务人仍应按规定办理申报——"不扣税"不等于"不申报"。
(四)发票怎么开?
已按规定扣缴增值税的应税交易,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无需再次缴纳税款;自然人未申请代开发票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向自然人发起开票提醒,由其确认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五)例外与过渡安排
属于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的自然人,通过平台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由平台企业按代办申报规定办理的,不适用本办法。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交易,由自然人按照《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三、企业影响分析:三个层面的合规重塑
第一,财务流程重塑。 过去企业向个人支付服务费,常见处理是"凭收据入账"或"要求对方代开发票"。11月1日后,七类服务的支付方被法定为扣缴义务人,付款环节的税款计算、扣缴、申报、凭证留存将形成完整闭环,财务部门需要重构对公付款审批流程。
第二,责任边界明晰。 《扣缴办法》明确: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未按规定办理扣缴申报、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情形,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处理。同时,扣缴义务人负有保密义务,并须保存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合法凭证、自然人身份信息、结算支付记录等资料。
第三,权利义务对等。 自然人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提供已扣缴税款、扣缴申报记录等信息;发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有权要求更正。扣缴义务人不得擅自更改自然人提供的信息,发现信息不符且自然人拒绝修改的,应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四、企业合规行动建议
结合新政要求,我们建议企业在11月1日前完成四项准备:
- 梳理付款清单:全面梳理向自然人支付研发、软件、设计、咨询、影视制作、文化、教育七类服务费用的业务场景,建立扣缴台账;
- 升级财务流程:在对公付款审批中增加"是否涉及自然人应税交易"识别节点,付款前完成税款计算与扣缴准备;
- 规范合同与信息收集:与自然人合作方明确税款承担方式,合规收集其身份信息及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条件资料;
- 把握过渡窗口:2026年10月31日前发生的相关交易仍由自然人自行申报,企业应借此窗口期完成内部培训与流程调试。
五、结语
从增值税法施行到实施条例细化,再到本次《扣缴办法》与申报表落地,自然人增值税征管的制度拼图已经完整。对企业而言,这既是合规要求,也是规范财务管理的契机——扣缴链条的透明化,将促使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服务交易走向阳光化、凭证化。
德永信财税集团作为全国直营财税集团,在全国16城设有50余家直营服务机构(非加盟),总部位于深圳,支持线上全程办理、无需到场。我们已组建增值税法落地专项服务团队,可为企业提供扣缴义务识别、申报流程搭建、历史业务合规梳理等服务。全国直营,账有人管——添加企业微信,免费咨询(work.weixin.qq.com/ca/cawcde72b593cdb1b1),让专业团队帮您把政策变化转化为管理确定性。
(本文由德永信财税集团政策研究团队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开发布信息撰写,具体执行以税务机关最新口径为准。)
